自2012年4月起,天津市从事各种废弃物再利用的企业满足包括标准、环保等4个方面的条件并得到认定后能享受一定的政策、税收等方面的优惠,根据天津市刚刚制定出台的《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天津市将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。
企业获得《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》后,可依规获得减免税待遇。